僅為情境配圖。取自pexels
編按:
關係的承諾不是一勞永逸的。有時候你「確認過眼神」,覺得那是對的人,過一段時間,又覺得不是了。可是,就算關係有變化,你在關係中獲得的承諾和愛的能力,是不會輕易消失的。(本文摘自《了不起的我》一書,作者陳海賢為心理諮商師,以下為摘文。)
怎樣才能真的建立起親密關係呢?
對於這個問題,很難有一個簡單的答案。有些人是遇到了特別愛的人,熱戀的衝動戰勝了對親密關係的恐懼,然後再慢慢學著兩個人如何相處;有些人是遇到了特別有安全感的伴侶,無論自己如何焦慮恐懼,對方都對關係抱有積極的期待,慢慢地,他們自己也形成了新的安全依戀;還有一些人,是在分分合合中,小心翼翼地探索親密關係的邊界,並最終發現對方已經成了自己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
雖然對於怎麼建立起親密關係,沒有一個簡單的答案,但是對於怎樣才算獲得發展親密關係的能力,我卻有個簡單的答案。那就是,能夠發自內心地做出承諾:
「我承諾,即使會受傷害,我也願意投入地去愛。」
「我承諾,即使錯過可能性、即使你不完美,我也願意愛你。」
「我願意為我倆的關係負責,我願意接受關係的種種限制。」
有了這種承諾,親密關係看起來仍然會有種種限制,可是因為這種承諾本身是自主的,這種限制也變成了一種自由選擇。這時候,限制就不再是限制了。
這種承諾當然不是形式上的,而是發自內心的。如果你完成了這種承諾,你就完成了人生這個階段的課題,由此獲得了一種寶貴的特質——愛。這種承諾本身,就是愛的形式。
圖/僅為情境配圖。取自pexels
也許有人會想,我也想做這樣的承諾,但我怎麼才能保證自己不會受傷害呢?我怎麼才能知道哪個人是對的人呢?
其實,承諾本身對於對象的依賴程度遠比我們想像要來得小,它更像是一種心理上的課題。當然,這並不是說隨便找一個人就可以,我們還是需要找有感覺的人。可是,不是我們先找到對的人,才做出承諾。很多時候,是我們先做了這樣的承諾,這個人才變成對的人。
在這種承諾中,我們學到了深刻的託付、連結、責任和信任到底是怎麼回事,我們的自我從一個人變成了兩個人。這會深化我們的自我身分認同。就像我另一個朋友說的:「我知道愛可能會帶來傷害,可是,我不能因為害怕傷害就不去愛啊!」
當一個人這麼說的時候,他已經完成了親密對孤獨的人生課題,並擁有了愛的能力。因為他的愛不再受假想的傷害限制了。
當然,關係的承諾不是一勞永逸的。有時候你「確認過眼神」,覺得那是對的人,過一段時間,又覺得不是了。可是,就算關係有變化,你在關係中獲得的承諾和愛的能力,是不會輕易消失的。
我曾問過一個朋友,什麼時候她覺得自己是愛過的。她說:「有次我們一起去玩真人 CS(又被稱為生存遊戲、野戰遊戲),我和他同隊。他被一隊人堵在角落,我端著槍就衝上去了,腦子裡什麼都沒想,就是想要救他。我想,如果那是真的戰場,對方拿的是真槍,我也會衝上去的。」
她接著說:「後來我們結婚了。然後,我們離婚了。不過我不後悔,愛過總比沒愛過要好。我是幸運的,至少我愛過。」
我覺得她愛人的能力,一直都在。
圖/《了不起的我:0到99歲適用,自我發展的心理學》一書,陳海賢著,究竟出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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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ptember 11, 2020 at 04:11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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