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7日,海南證監局披露行政處罰決定書。
經查明,港澳資訊存在以下違法事實:
一、提供、傳播誤導投資者的信息,向投資者承諾證券投資收益
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,港澳資訊部分人員在業務推廣和服務提供過程中,通過微信及QQ聊天等方式,使用「早加入早獲利」「實力一天是如此一百天也是如此……跟著港澳資訊賺錢就是這麼簡單」「從咱們終端用戶操作來看咱們的成功率在85%以上的」「你自己做十隻中3、4隻是賺的就已經很不錯了,咱們專業的團隊做十隻中7、8隻能賺到,這就是咱們的價值」「咱們的票都是經過調研,精心選擇的,都是會大漲的」等宣傳語言,誇大或過於肯定投資收益,對投資者形成誤導。
二、未按照有關規定保存有關文件和資料
2017年12月至2019年4月,港澳資訊業務推廣環節部分留痕記錄不完整,部分客戶的投顧服務記錄缺失,部分營銷人員的員工資料缺失,業務留痕管理和檔案管理不到位。
以上事實,有微信聊天記錄、書面說明、勞動合同、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,足以認定。
海南證監局認為,港澳資訊提供、傳播誤導投資者的信息,向投資者承諾證券投資收益的行為,涉嫌違反了《證券、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》(證委發〔1997〕96號)第十九條、第二十四條第(二)項、2005年《證券法》第一百七十一條第四項及第五項的規定,構成2005年《證券法》第二百二十六條第三款所述的違法行為。港澳資訊業務未按規定保存有關文件和資料的行為,涉嫌違反了《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》(證監會公告〔2010〕27號)第二十八條的規定,構成2005年《證券法》第二百二十五條所述的違法行為。
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、性質、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,依據《證券法》第二百二十六條第三款及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,海南證監局決定:
一、對港澳資訊提供、傳播誤導投資者的信息,向投資者承諾證券投資收益的違法行為,根據2005年《證券法》第二百二十六條的規定,責令改正,並處以20萬元的罰款;
二、對港澳資訊未按規定保存有關文件和資料的行為,根據2005年《證券法》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,責令改正,給予警告,並處以10萬元的罰款。(文/新浪財經 郝顯)
"事實" - Google 新聞
November 18, 2020 at 05:52PM
https://ift.tt/36SE02C
港澳資訊存向投資者承諾收益等違法事實被給予警告並罰10萬元-財經新聞 - 臺灣新浪網
"事實" - Google 新聞
https://ift.tt/2wpE2jK
Shoes Man Tutorial
Pos News Update
Meme Update
Korean Entertainment News
Japan News Update
Bagikan Berita Ini
0 Response to "港澳資訊存向投資者承諾收益等違法事實被給予警告並罰10萬元-財經新聞 - 臺灣新浪網"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