掛羊頭竟然賣x肉?位在高雄市的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今天公布抽檢市售50件牛羊肉食品結果,其中有7件被驗出摻有豬肉,包括台南公園路上20年老店「岡山羊肉」販售的沙茶炒羊肉,及仁德區星際食品廠販售的羊肉孜然串,台南市衛生局下午連忙前往稽查,業者都否認有摻假的情況,將抽驗視結果送辦。
台南市衛生局表示,食品安全衛生法修正後,目前對於攙偽或假冒處罰嚴重,不僅有高額罰款,還有刑責,依第44條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,第49條第1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;情節輕微者,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800萬元以下罰金。而到底是業者故意摻假,還是產線有被豬肉汙染到,可能要送檢驗才能確定。
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,消保會分別在網路及實體店面購買肉品,其中實體店面至南高屏知名羊肉爐老店及肉品專賣店、大賣場等25家店購買25件羊肉產品送SGS檢驗,結果有1家位於台南的20年老店販賣的沙茶炒羊肉,含有豬肉成分。
此外還網路平台購入20件羊肉片、羊肉串、羊肉丸等及5件牛肉片與牛肉丸,共25件肉品送SGS檢驗;結果羊肉串1件、羊肉丸2件、蔥爆羊肉1件、羊肉片1件、牛肉丸1件檢驗出含有豬肉成分,廠商分別位於台北、台南、高雄。
台南市衛生局表示,這家位在仁德的星際食品廠,接受委託客製各項肉品與水產品加工,被消保會公布有摻假的是「孜然羊肉串」,但業者喊冤表示,都是原肉進廠後直接加工,並沒有摻其他肉品;而公園路上的岡山羊肉老店也表示都是使用買進的羊肉,不知有摻偽。衛生局都現場採樣送檢。
衛生局表示,除了摻假違法外,食品其標示、宣傳或廣告,不得有不實、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,否則違反食安法依第45條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。食品製造業者應注意產線是否有交叉污染,否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,經命限期改善不合格,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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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vember 02, 2021 at 04:47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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