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新冠肺炎疫情侵擾全台,企業員工如果「中鏢」被隔離,雇主可因此享租稅優惠,但今年申報該留意什麼重點呢?高雄國稅局提醒二項重點,首先,在計算給假天數時,要扣除例休及國定假日,這幾天不適用租稅優惠;其次, 加倍減除是依實際給付數而定,如果雇主在隔離期間只給半薪,也就僅加倍到一般水準。
官員指出,因應員工被居家隔離必須請假,或是因為家人被隔離,導致員工必須請假留在家照顧家屬等情況,為鼓勵雇主在隔離期間照常給薪,在稅務上,給員工防疫假時,可加倍列報費用,從當年度所得當中減除。(延伸閱讀:防疫假給薪減稅 四個注意)
用實際案例理解,官員指出,假設有位林小姐去年被隔離,她是任職於科技公司的月薪至勞工(月薪6萬元,折合日薪為單日2,000元),她在去年4月1日至4月14日接受居家隔離。
官員指出,首先要看的是這段隔離期間的例休天數,因此包括4月2日、4月3日、4月4日、4月5日、4月11日、4月12日在內,林小姐在隔離期間有六天例休,原本就是放假的,不必另外請假,因此雇主實際給假日數為八天。
第二項重點,則是看雇主給全薪或半薪,官員指出,假設這間公司非常配合防疫政策,在隔離期間內,都給林小姐全薪的防疫隔離假,以林小姐日薪2,000元×8日計算,雇主實際給付薪資16,000元,但是今年申報營所稅時,則可以列報隔離期間32,000元薪資費用節稅。
但如果雇主當時在這八天防疫假期間,只依照病假的標準,給林小姐八天半薪防疫假,那麼實際給付數就只有半日薪資1,000元×8日=8,000元,今年報稅時,可以列報的薪資費用為16,000元。
官員提醒,依照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費用加倍減除辦法》規定,企業列報防疫假相關薪資費用時,要向國稅局提供員工薪資證明、員工請防疫隔離假的假單、請假紀錄,以及員工或其家屬所收到的隔離或檢疫通知書等證明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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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ril 26, 2021 at 10:25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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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給員工隔離假 雇主租稅優惠這樣算 - 經濟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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