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富王鴨肉店爆發嗆聲女外送員風波後,持續關店未對外營業,但臉書卻突然冒出多個富王鴨肉店粉專,繼續用強硬語氣與網友對嗆。據傳,這些粉專全都是假的,真正的富王鴨肉店已諮詢律師,打算提告。律師分析,假粉專故意嗆聲引戰行為,恐涉刑法「妨害名譽及信用罪」,最重可判有期徒刑2年。
富王鴨肉店拖單,小老闆還嗆熊貓女外送員「破查某」、「毛長齊再說話」、「是不是沒被打過」等語,風波持續擴大,除女外送員提告小老闆恐嚇與公然侮辱罪,富王鴨肉也遭檢舉路霸、佔用馬路;連房東也跟著遭殃,被檢舉違建,面臨拆除命運。
此外,臉書近日冒出「富王鴨肉專門店正牌唯一」、「富王鴨肉專賣店」、「真富王鴨肉專賣店」、「新富王鴨肉專賣店」等6個同名粉專,用「我若道歉我你爹」、「去檢舉其他店家是要斷我們這些房東的生路?」,或是已準備1萬元要和對方和解,如果不夠就加到1萬2等發言,持續引爆網友怒火。
不過現在傳出,這些粉專全都是「反串」,真正的富王鴨肉已諮詢律師,打算提告。若這些粉專確實是假的,且惡意破壞富王鴨肉名聲,恐觸犯刑法第313條「妨害名譽及信用罪」: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,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。以廣播電視、電子通訊、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,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。
之前曾有案例,一名男子不滿友人欠錢不還,刻意冒用友人的名字、電話,訂購140杯飲料,事後遭友人提告,最後雙方和解,男子放棄追討欠款,換來友人撤告。
文章來源:惡整他人,惹上損害他人信用罪
文章來源:刑法《妨害名譽及信用罪》
(中時新聞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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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nuary 08, 2021 at 04:17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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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王鴨肉6粉專嗆網友爆假的 恐涉妨害信用刑責2年 - 中時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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