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培妤 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國際COVID-19疫情尚未止息,國內也正在積極大規模施打疫苗。而16日至18日開放36歲以上民眾可以預約接種國產高端疫苗,對此,不少人對於各主要國家入境規定,是否需要持有疫苗接種證明等,仍有許多討論與疑惑,更有施打國產疫苗不能出國等傳聞,對此,外交部也針對國人經常前往國家的入境與檢疫相關規定進行說明,並強調「打國產疫苗不能出國」相關論調,經查證與事實不符。
打國產疫苗不能出國?外交部駁:與事實不符
外交部表示,國際疫情持續嚴峻,世界各國也持續採取邊境管制及入境後檢疫措施。隨著全球主要國家疫苗施打率提升,國際間旅行逐漸重新開放,我國的疫苗接種人口涵蓋率也達到近4成,許多國人因此關心其他國家針對我國人的入境與檢疫規定。外交部根據截至8月17日的最新統計資訊,謹針對我國人最常前往的33個國家,整理相關入境規定,可分為以下三類。
一、「完全開放」
對自台灣出發的國人採「完全開放」政策,國人無須出示COVID-19相關文件,即可入境也免隔離的國家有5國:比利時、西班牙、芬蘭、愛沙尼亞及墨西哥。
二、「符合條件入境後免隔離」
對自台灣出發的國人採有條件開放,只要持採檢陰性證明(PCR或抗原快篩),或疫苗接種紀錄(以該國承認的疫苗種類為準),或康復證明等相關文件(實際情形依各國最新規定),可以入境後免隔離的13個國家,包括:德國、法國、捷克、荷蘭、瑞士、奧地利、英國、美國、巴西、土耳其、沙烏地阿拉伯、南非及新加坡。
三、「入境須隔離或僅限特殊事由入境」
義大利、菲律賓、泰國及馬來西亞,四國規定持有陰性證明或康復證明、疫苗接種紀錄等相關文件入境,仍須進行隔離。
另外,加拿大、日本、韓國、印尼、印度、越南、澳洲、紐西蘭、俄羅斯、以色列及阿根廷共11國,則禁止一般外國旅客入境,僅限制外交公務、特殊事由及緊急人道考量者才可入境。
綜合上述說明,疫苗接種證明並非當前各國政府同意外籍人士入境的必要條件,因此我國人前往上述有開放國際旅客的國家,入境並無問題。對於有心人士質疑「打國產疫苗不能出國」相關論調,經查證與事實不符。由於全球疫情仍快速變動中,外交部提醒,出國前務必確認各國最新入境規定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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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gust 17, 2021 at 02:34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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